迪庆列举网 > 教育培训 > 职业培训 > 昆明新世纪提供迪庆农村信用社2014年招聘考试教材
迪庆
[切换城市]

昆明新世纪提供迪庆农村信用社2014年招聘考试教材

更新时间:2013-09-16 14:28:34 浏览次数:305次
区域: 迪庆 > 香格里拉
类别:其他培训
地址:昆明建设路与一二一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昆房写字楼101室
2014年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培训 www.yn***
法律知识一:
考点1: 人身伤害型犯罪

1.故意杀人罪

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。

2.非法拘禁罪

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。

3.绑架罪

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,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。

4.刑讯逼供罪

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使用肉刑,逼取口供的行为。刑讯逼供致人轻伤的应以刑讯逼供罪从重处罚,但若刑讯逼供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超出了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,应当直接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。



考点2: 财产型犯罪

1.抢劫罪

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。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准抢劫罪

以下情形:

(1)携带凶器抢夺的,以抢劫罪定罪处罚。

(2)根据我国刑法规定,犯盗窃、、抢夺罪,为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或者以相威胁,以抢劫罪定罪处罚。

2.侵占罪

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、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。

3.职务侵占罪

职务侵占罪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。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,即只有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,以区别于贪污罪。

4.敲诈勒索罪

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,强行索取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


考点3: 国家公职人员犯罪

1.贪污罪

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委托管理、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。

2.挪用公款罪

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进行非法活动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。

3.受贿罪

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。

4.玩忽职守罪

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,不履行、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

迪庆职业培训相关信息
3月25日 刷新
注册时间:2013年01月29日
UID:51068
---------- 认证信息 ----------

查看用户主页